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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收购目标之全部股权

2021-03-31 00:00:00

收购事项

于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济南商用车与中国重汽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济南商用车已同意收购而中国重汽已同意出售目标的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44,652,100元(相当于约289,467,5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中国重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而目标为中国重汽的全资附属公司,故中国重汽与目标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计算的收购事项全部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因此,收购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收购事项须取决于多项先决条件,因此不一定会完成。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