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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食品澄清公告

2017-06-08 09:19:00

本公告旨在严正否认、驳斥及澄清FG Alpha Management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Twitter所发布有关本集团的该等指控或评论。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经在相关情况下就本集团作出属合理的审慎周详查询後,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予以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董事会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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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达利」,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兹提述FG Alpha Management(「FG Alpha」或「FG Alpha Management」)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Twitter所发布有关本集团的该等指控或评论(「该等指控」)。本公告旨在严正否认、驳斥及澄清该等指控。於该等指控发布前,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并无掌握任何有关FG Alpha Management身份的背景资料,本集团亦无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曾接洽或会见FG Alpha Management以消除或澄清该等指控。

如该等指控所述,「Daniel David正做空本公司」。因此,董事会建议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FG Alpha Management在Twitter所发布有关本集团的该等指控或评论

1. 有关广告开支的质疑

公司回应

其声称「根据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CTR报告,达利的广告开支高於旺旺,与达利及旺旺每年呈报的数字不符。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达利的推广及广告开支增加了两倍但CTR排名却下降。」

(a)

- CTR全称为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市场研究的权威机构之一。CTR报告对各品牌企业的广告费用采集数据一般是引用各媒体的刊例价格,所以可以看到CTR报告中排名靠前的企业均为以几十亿计的年度媒体费用,但实际上没有企业需付出如此巨大广告费用,之间存在巨大的折扣率。

- 在中国,除少数几家的电视台刊例价格与实际执行价格相对接近外(折扣率在20%~50%),绝大多数的电视台刊例价格与实际执行价格的折扣率更巨大。各电视台会根据各品牌客户合作情况综合考量给到独立有针对性的折扣政策,不同政策差异巨大(不同电视台之间的折扣率差异甚至在几十倍以上),几乎无法用刊例价格来推算企业整体的实际广告费用。

- 就达利自身而言,在广告投入的运作是达利一直以来的优势,主要方式和特点在於:1)达利与卫视频道的合作主要是由企业自身沟通,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也不存在中间费用;2)达利的投放策略以卫视频道硬广高频次、以极具卖点的广告形象片为主,较热点栏目投放更注重对各线市场消费人群的覆盖,更有性价比;)达利较早就与多数卫视频道建立合作关系,一直保持以高频次硬广、持续性的合作,成为多数合作频道的基础客户,是达利获得卫视频道更具优惠政策的关键。

- 随着卫视频道的市场份额、影响力不断提升,每年的刊例价格上调幅度均较大,但对包括达利在内的较早与卫视频道持续合作的企业调整幅度较小。达利与各卫视频道的合作政策一般是以前一年为基准根据卫视频道的市场表现予以适当程度的调整来操作。事实上达利在卫视频道上享有相当程度上的先入者红利。

- CTR报告中达利有着庞大的品牌费用也与我司的媒体投放策略及优势相关。卫视平台主要是是由少数一线平台及多数二三线平台组成,而达利投放是以覆盖多卫视平台为主、其他媒体频道为辅的投放策略,达利在二三线卫视的优势更为明显,故从CTR报告中显示出来的达利的费用虽然庞大,而实际费用并非如此。

b) 达利在2014-2016年间的广告开支分别为3.24亿元、3.24亿元、3.75亿元,涨幅较为平稳,并不存在达利广告开支显着上升的情况;FG Alpha所说的达利A&P费用(2014-2016年间A&P费用为4.84亿元、10.86亿元、15.63亿元)大幅增长是由於促销费用上升所致,并非主要是媒体广告费用增长所致。

c) 因此,FG Alpha针对达利广告费用的指责,不仅引用的数据与达利财务数据不具备很强的关联性,其对达利公布的广告开支数据也没有做深入分析。

2. 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前控股股东现金垫款的指控

其声称「达利在首次公开发售前数年从控股股东接受可疑现金垫款」。

公司回应

a) 达利招股书第233页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第I-11页现金流量表,针对达利应付控股股东款项的披露如下。其中,本集团於2012年新增的应付控股股东垫款人民币843,644千元,主要用於购建河南、广东、江苏、南昌等於当年投入运营的新工厂的厂房及生产线;本集团於2013年新增的应付控股股东垫款人民币976,998千元,主要用於购建在建工厂河北及陕西的厂房及新生产线。该等应付控股股东款项属於非贸易性质,为无担保、不计息及於要求时偿还。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第II节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控股股东事项 ..........36(d) 862,023 1,335,594 204,411 -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第II节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控股股东

垫款 ............. 843,644 976,998 48,503 37,311 80,731

偿还控股

股东垫款 ...... (575,096) (503,427) (1,231,591) (582,329) (285,142)

b) 於2012年及2013年,本集团投产及在建的新工厂除股东初始投入的资本金外,仍然需要大量资金购建厂房及生产线。在考虑融资方式时,本集团未选择银行借款及增资的方式,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几方面:1)银行借款的融资成本较高;2)增资的流程相对较为复杂;3)增资可能会增加未来集团重组的成本。而控股股东垫款是中国大陆非上市民营企业较多采用的融资方式,其资金成本低(不计息),资金往来较为灵活。综上分析,本集团於2012年及2013年选择了控股股股东垫款的形式对新工厂所需厂房、设备的资金进行资金融通。

c) 达利於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全部偿还上述应付控股股东款项,并且至今并未再次发生此类借款,完全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d) 对於此项安排的解释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充分的说明(参见招股书「History, Development and Reorganization-Reorganization」以及「Financial Information」等章节),FG Alpha对此的质疑并无任何根据。

3. 有关资本开支的质疑

其声称「FG Alpha Management谘询了行业专家对达利於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的资本开支进行了估计。对两个年度的累计估计约为人民币10亿元,低於达利所呈报的金额」。

公司回应

a) 达利2013-2014期间的资本开支已经披露在招股书第234页,以下是资本开支的进一步细分:

达利食品集团二零一三及二零一四年度资本开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3年 2014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牛角包生产线10条 84 36

PET生产线8条 330 110

二╱三片罐生产线13条 54 180

蓝蒂堡生产线5条 75

薯条生产线11条 34

河北达利资本开支(不含以上生产线) 210 13

陕西达利资本开支(不含以上生产线) 62 123

吉林达利、马鞍山达利、云南达利、

福建达利购入土地使用权 24 22

其他资产* 218 193

合计 982 786

* 其他资产系集团各家子公司厂房建筑物的扩改建、零星机器设备的购置及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的购置等。

b) 此外,达利河北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约300亩)及厂房(约96,000平米)建设成本合计1.28亿,食品及饮料生产线的投资分别为0.38亿与1.86亿,年化产能分别为30,240吨与178,200吨;陕西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约310亩)及厂房(约90,000平米)建设成本合计1.00亿,食品及饮料生产线的投资分别为0.29亿与1.30亿,年化产能分别为21,120吨与123,200吨

c) 在2012-2016年期间,达利的资本开支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5%、3%、3%,平均值为6%,相较於部分可比公司的7%-13%,属於合理且偏低的水平

d) FG Alpha声称引用了所谓专家的估计认为我们相应的资本开支金额高於实际需要,但并未给出专家的估算方法以及依据,因此公司也无从更针对性的具体说明

4. 有关经营开支及工资的质疑

其声称「根据FG Alpha Management的调查,该公司的经营开支及薪资远低於上市同行」。

公司回应

a) 达利在2012-2016年的销售管理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为8.3%,8.3%,9.1%,14.1%,18.0%;该比例相对较低(特别是在2012-2014年间)的原因包括1)达利采用的销售模式与已经上市的部分竞争对手有所不同,即达利给予经销商相对较低的出厂价,经销商的毛利率更高,而由经销商承担大部分的销售工作,因此达利所承担的销售环节的费用比例较低,而由经销商承担大部分的促销费用及人员费用等;2)达利的总部位於县级城市福建惠安,总部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办公开支较低,导致管理费用较低;

b) 自2014、2015年开始,伴随着高毛利饮料产品乐虎的快速增长,为了增强渠道掌控力,特别是对渠道掌控要求比较高的饮料业务,达利开始调整此前的销售模式,因此相应地提高了出厂价,并增加了自身承担的促销费用及人员费用,而经销商需承担的费用相应地减少。另外,高毛利的饮料产品乐虎自2013年推出以来增长迅速,导致达利2016年的销售管理费用占比上升至18.0%。

c) 达利所披露的营业费用符合自身的业务模式,而如果采用更加全面反映企业综合盈利能力的营业利润率来比较达利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达利的2016年营业利润率为约20%,属於正常水平。

d) 达利的人均每月薪酬约4200元,在中国食品饮料行业中属於正常水平。达利的员工构成中,生产工人以及一线销售业务代表合计占到全部员工的77%,相对同行较高,而该等生产工人以及一线销售业务代表所需要的技能及培训均较低,因此所需支付的工资水平也较低,一名上述员工的典型月工资在3000元左右。由於a所述的原因,达利的经销商承担较多的促销与人员费用,因此达利大部分一线销售业务代表的收入中额外有一部分在经销商处领取。此外,达利的总部管理人员主要在总部惠安当地聘用,其典型每月薪酬约8000元,在惠安当地属於较高收入,但较一线城市有较大的差距。

5. 有关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备案不符的质疑

其声称「在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备案信息中,达利(中国)与福建达利不符,令人想起已报告的同样存在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信息不符的Price Frog及Tianhe。」

公司回应

a) 2015年Dali PRC(全称「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口径纳税额为3.45亿元人民币(非合并报表口径),与2015年SAIC(工商总局)系统里的纳税总额一致,并无差异

b) FG Alpha声称:1)根据福建SAT(税务总局)系统的「2015年福建纳税百强企业」,达利食品集团进入前百强,位列百强第81名;2)2015年进入上述排名的最低纳税总额为2.71亿元。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上述两点属实,但这两点与Dali PRC2015年纳税总额为3.45亿元并无矛盾;比如根据传众徵信,该排名中第82位的企业其纳税总额为3.04亿元(其他排名靠近达利的企业至纳税总额并未在该系统披露)。

c) FG Alpha还提到Fujian Dali(全称「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Fujian Dali与Dali PRC是两家不同的公司,Fujian Dali现为达利上市公司以外的一家公司,而Dali PRC则是达利上市公司全资持有的一家公司,两者的税务或工商信息不具备任何可比性

d) 公司确认,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在SAIC与SAT系统的纳税总额申报数字均无任何差异

结论

基於上述澄清,董事会认为该等指控未充分考虑有关事实,而是基於有选择性的偏见信息,实属不当并引发误导。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集团的合理查询,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予以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本公司将考虑及采纳所有合理措施维护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对FG Alpha Management发出该等指控而采取必要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