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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吉林省心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2020-11-03 00:00:00

收购

于2020年11月3日,吉林鑫泽、鑫宝科技与目标公司订立股权投资协议,鑫宝科技同意出让而吉林鑫泽同意收购目标公司4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50,000,000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收购的其中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均低于25%,收购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属于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