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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本公司附属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21-02-0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抚顺罕王直接还原铁有限公司(「罕王直接还原铁」)于近日收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21000177),发证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有效期为三年。

罕王直接还原铁依托自有的优质铁精矿资源,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工艺流程控制,所生产的产品在行业标准中均能够达到高等级标准。其中,低TI升级风电类球磨铸造用生铁被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罕王直接还原铁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可申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追溯自2020年1月1日起,罕王直接还原铁即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