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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持续关连交易

2020-06-16 00:00:00

委托实验研究框架合同

董事会于2020年6月16日宣佈,本公司(就其本身及本公司附属公司而言)与新湾科技(就其本身及其附属公司而言)订立委托实验研究框架合同,据此,双方同意本集团向新湾集团提供若干医药研发、制造、临床研究及其他技术服务,为期一年直至2021年6月15日为止(包括首尾两日)。

上市规则涵义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的公告。

由于董事会在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的公告内自愿将新湾科技及新湾医药视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故订立委托实验研究框架合同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委托实验研究框架合同项下交易的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而所有其他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委托实验研究框架合同仅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无须遵守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