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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收购粒子文化科技集团(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0 00:00:00

阜博集团有限公司谨此提述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及2022年1月17日之公告,以及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收购粒子文化科技集团(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建议收购事项」)。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根据买卖协议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建议收购事项已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根据买卖协议完成。

董事会深信,及时完成建议收购事项使本集团能够抓住在中国的巨?增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