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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奖励计划之修订

2019-03-25 00:00:00

兹提述中智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就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该计划」)所作出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有关该计划之修订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该计划之修订

为表彰及奖励合资格人士的贡献以及巩固与合资格人士的关係,董事会已决议扩大该计划的限额以致该计划项下的奖励股份数目将自8,000,000股股份增加至2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信托契据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的2.5%;及(i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的约2.38%。

根据信托契据,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得作出将导致董事会于该计划的整个期间内奖励的股份总数超过本公司于信托契据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的1%的任何进一步股份奖励。然而,董事会有权更新该计划的限额。因此,董事会已决议将该计划的最大更新限额自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增加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

本公司认为,该等修订整体而言有利于本公司及其股东。

除本公告所指明的修订及其他少许修订外,并无对该计划作出其他更改,所有其他计划规则仍具效力。

该计划并不构成就上市规则第17章而言之购股权计划或类似购股权计划之安排。采纳该计划毋须经股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