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北控城市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关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资料所作初步审阅,预期相关期间的收入将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升超过约28%,而本公司股东应占相关期间持续经营业务所得溢利将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升超过约50%。该等升幅主要由于以下各项因素:
(i)于相关期间总收入增加约7.810亿港元,主要原因为年内由投标所获得额外项目令来自本集团环境卫生服务的收入增加约8.259亿港元,部分被来自本集团危险废物处理服务的收入因COVID-19疫情对本集团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而减少约5,460万港元所抵销;
(ii)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地方政府因COVID-19疫情而授出的增值税相关宽免增加约1.250亿港元(未计及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项目非控股权益的影响);及
(iii)中国地方政府因COVID-19疫情而授出的社会福利及保险供款相关宽免及其他宽免增加约6,880万港元(未计及企业所得税及相关项目非控股权益的影响)。
本公司正在落实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作出的初步评估,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审核或审阅,且有待落实及作出必要的调整。预期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业绩公告将于2021年3月底前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