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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须予披露交易金融产品及基金权益认购事项之补充公告

2020-09-2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0年9月 22日的公告(「 该公告」)。本公司谨此提供更多有关基金公司及管理人的背景资料。除另有注明者外,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及就本公司所知,管理人目前持有基金公司的全部管理层股份。除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及谢炳先生合共持有管理人超过66.7%股权外,管理人的其他最终实益拥有人并无持有管理人10%或以上的权益。新华保险为管理人的最大最终实益拥有人,该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336)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 601336)同步上市。新华保险透过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新华资产香港」)持有管理人的相关权益。新华资产香港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得悉及所信,管理人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基金公司均为本集团及其关连人士的独立第三方。

以上所披露的额外资料并不影响该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