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于获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2019-11-07 00:00:00

经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拟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等值1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或二级资本债券。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徽商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覆》(皖银保监覆[2019]50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204号),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关于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情况,本行将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