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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正面盈利预告

2018-02-13 17:47:00

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的规定刊发。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2017年度未经审核或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测算,本集团估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净利润约人民币78亿元,较2016年度增长约11%以上;成本收入比率约25.9%,同比下降超过一个百分点;总资产同比增长约20%以上。

根据目前可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净利润增加主要是因为:(1)生息资产规模增加,且吸收客户存款对资产规模的增长形成了稳定的资金支撑;及(2)本行合理配置业务及管理费用,有效控制成本,成本收入比率进一步下降。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测算,尚未经本行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且本集团实际业绩可能会与本公告的披露存在差异。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详阅本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於2018年3月底前刊发。

本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行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