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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第11项补充普通决议案)

2024-06-16 00:00:00

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发行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698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不适用 公告标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第11项补充普通决议案)公告日期2024年6月16日公告状态新公告股息信息股息类型末期股息性质普通股息财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2.92 RMB股东批准日期2024年6月29日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有待公布汇率有待公布除净日2024年7月3日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2024年7月4日 16: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记录日期2024年7月10日股息派发日2024年8月22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 17楼1712–1716号铺 湾仔香港代扣所得税信息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有待公布 第 1 页 共 2 页 v 1.1.1EF001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其他信息上述宣派的股息乃含税。 由于第3项普通决议案和第11项补充普通决议案内容相悖,若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同时批准通过第3项普通决议案和第11项补充普通决议案,本行将无法按照任何一个方案派发股利,届时本行将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采纳哪一个股利分配方案的方式、股利记录日、暂停过户期间以及预计股利派发日期等)另行公告。 发行人董事 于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严琛及孔庆龙;非执行董事马凌霄、王朝晖、吴天、左敦礼、Gao Yang(高央)、王文金及赵宗仁;独立非执行董事戴培昆、周亚娜、刘志强、殷剑峰、黄爱明及徐佳宾。 第 2 页 共 2 页 v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