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 兹提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uishang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本行」)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之2023年度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通函(「通函」)及通告(「通告」)以及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关于股东週年大会延期相关安排的公告(「延期公告」)。除另有定义者外,本补充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通告及延期公告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延期公告所述,股东週年大会已延期至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时正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徽银大厦B区304会议室举行。 兹补充通告董事会作为股东週年大会召集人,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本行股东Wealth Honest Limited(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约3.04%)(「提案股东」)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提出的股东週年大会临时提案。召集人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向股东週年大会提交以下新增决议案: 补充普通决议案 11. 审议批准《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由提案股东提呈的临时提案) 12. 审议批准《关于徽商银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提案》(由提案股东提呈的临时提案) 通告所载第(11)至(14)项特别决议案将重新编号为第(13)至(16)项特别决议案。编号调整不会影响股东适当填写的原代表委任表格的有效性。 本行谨提请股东注意第11项补充普通决议案与通告所载的第3项普通决议案(审议批准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两项独立议案,股东须就两项决议案分别投票。由于两项议案内容相悖,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除外)不应对两项议案同时投赞成票。 董事会认为第3项普通决议案所述之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本行运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本行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敬请股东合理斟酌投票: ? 若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通过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但同时否决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则本行将向在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46元(含税)。 ? 若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通过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但同时否决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本行将向在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92元(含税)。 ? 由于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内容相悖,若股东週年大会同时批准通过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本行将无法按照任何一个方案派发股利,届时本行将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采纳哪一个股利分配方案的方式、股利记录日、暂停过户期间以及预计股利派发日期等)另行公告。 ? 若股东週年大会同时否决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本行将不会根据原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中的任何一项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