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召开2023年度股东週年大会 及 变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 兹提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1)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的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业绩公告」)、(2)于2024年4月18日刊发的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3)日期为2024年5月14日之2023年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通函(「通函」)及通告(「通告」)。除另有定义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通告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一、 延期召开股东週年大会 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董事会作为股东週年大会召集人,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本行股东Wealth Honest Limited(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约3.04%)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提出的股东週年大会临时提案。召集人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向股东週年大会提交《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及《关于徽商银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提案》(「特别分红方案临时提案」)等两项临时提案作为新增决议案。有关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及特别分红方案临时提案的详情请见本行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的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函(「补充通函」)及补充通告(「补充通告」)。 因就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及特别分红方案临时提案刊发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函及补充通告的时间距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时间不足10个营业日,原订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将延期至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时正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徽银大厦B区304会议室举行,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股东週年大会的各项议案。 二、 延长关于确定出席股东週年大会股东资格的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的期间 因延期召开股东週年大会,本行为确定有权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股东资格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将由原定的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调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包括首尾两日)。 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函、补充通告及补充代表委任表格可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行网站 www.hsbank.com.cn 阅览。股东须将补充代表委任表格和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交回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如为H股股东)或本行的中国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中国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1699号徽银大厦董事会办公室(如为内资股股东),惟无论如何最迟须于股东週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方式交回。 补充代表委任表格适用于补充通告所载的补充决议案(即年度利润分配临时提案及特别分红方案临时提案),不会影响股东适当填写的原代表委任表格(已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一併寄发予股东)的有效性。如果股东已有效地委任了代表出席股东週年大会,但没有填写及寄回股东週年大会补充代表委任表格,该股东的代表将有权就补充通告中所载的补充决议案代表该股东自行酌情投票。如果股东并没有填写及寄回原代表委任表格但已填写及寄回补充代表委任表格及有效地委任了代表出席股东週年大会,除另有指示外,该股东的代表将有权就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中所载的决议案代表该股东自行酌情投票。 除本公告所述事项外,业绩公告、年度报告以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函及通告所载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