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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华医疗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举行之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及派发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2017-06-08 19:19:00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所有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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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兹提述广东康华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之二零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时正在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35楼雷格斯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决议案。本公司之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监票员,负责点票工作。

股东周年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执行董事王君扬先生主持。股东周年大会乃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召集。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34,394,000股(其中包含250,000,000股内资股及84,394,000股H股),此乃赋予本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出席及就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表决赞成、反对或放弃投票的股份总数。持有合共252,140,800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5.40%的股东已亲自或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惟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於会上就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且概无股东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任何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投票时概无限制。概无股东於通函表明欲就於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概约%)

赞成 反对 弃权

1.考虑及酌情通过二零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2.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3.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财务报告。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4.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年报。 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5.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二零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6.考虑及酌情通过重新委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有限合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

公司境内及境外核数师,任期均直至本公司二零一

七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各自薪酬。 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特别决议案

7.考虑及酌情通过本公司增发本公司股本中的额

外H股及额外内资股,并授予董事会配发或发行有

关增发股份之一般性授权。 252,140,800(100.000000%) 0(0.000000%) 0(0.000000%)

决议案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於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超过半数之票数表决赞成上述第1项至第6项普通决议案,所有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由於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超过三分之二之票数表决赞成上述第7项特别决议案,该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派发二零一六年末期股息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本公司二零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的决议案已获股东正式批准。

本公司将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人民币14分(含适用税项)的末期股息予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在此期间暂停H股股份过户。为符合资格享有末期股息,所有H股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息以人民币计价及宣派。派发予内资股股东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而派发予H股股东的股息则以港币支付。相关兑换率为股东周年大会宣布派发末期股息之日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平均值(即人民币1.00元兑1.146港元)计算。根据上述汇率计算,每股H股应派末期股息将为0.160港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农银信托有限公司为香港收款代理人(「收款代理人」),并将代H股持有人收取本公司已宣派的股息。股息将由收款代理人支付,而有关股息单将由本公司的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或之前,以平邮寄予有权收取股息的H股持有人,而邮递风险由H股持有人自行承担。

代扣代缴股息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股东应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H股个人持有人是香港或澳门居民,或根据与中国签订相关税务协议现金股息的协定税率为10%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应代表相关股东按10%的税率预扣并支付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持有人是根据相关税务协议与中国达成协议税率低於10%的国家的居民,本公司将代表相关股东以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H股相关个人持有人希望收回因应用10%税率而扣缴的额外金额,则本公司可应用相关协定的优惠税务待遇,条件是相关股东向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交税务协议通知的所需证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後,本公司将协助退税。如果H股个人持有人是根据税务协议与中国达成协议税率超过10%但低於20%的国家的居民,则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税务协议约定的实际利率扣缴并支付个人所得税。在H股个人持有人是根据税务协议与中国达成协议税率超过20%或与中国没有订立任何税务协议的国家的居民的情况下,本公司将扣留并支付个人所得税率为20%。

非居民企业股东应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实施规例,本公司须代表分派现金股息时名列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预扣及按10%的税率支付企业所得税。任何未以个人股东名义(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或集团)登记的H股,须当作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因此,在此基础上,应向支付给这些股东的股息预扣企业所得税。如H股持有人拟变更其股东身份,请向您的代理人或受托人查询有关程序。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政府当局的法律或要求,并根据截至记录日期H股股东名册,代表相关股东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