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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执行董事

2022-11-03 00:00:00

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赵历宏(前称赵立红)女士(「赵女士」)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2022年11月3日生效。

赵女士,44岁,于2010年4月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15年4月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理财规划师。赵女士在销售及贸易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赵女士于2005年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副总经理。赵女士于2010年11月至2015年2月出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客户总部总经理。赵女士于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为北京爱巴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商贸及易货贸易。赵女士于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出任北京广茂运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赵女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庆市萨尔图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根据本公司与赵女士于2022年11月3日订立的服务协议,赵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初步固定任期由2022年11月3日起计为期3年,可自动续期,每次续期由紧随当时任期届满后一天起计为期1年,直至根据服务协议的终止条文所拟订者终止,或由任何一方于初步任期结束前或其后任何时间发出不少于3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

止为止。赵女士的任命须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遵守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的规定。根据赵女士与本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彼无权收取任何薪酬。赵女士亦于2022年11月3日与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僱佣合约,据此,彼有权收取年度薪酬360,000港元,惟须于本公司各财政年度结束时作年度检讨。赵女士的酬金乃由董事会参考赵女士的资格、经验、于本集团的职务及责任,以及本集团表现及当前市况而釐定,并会每年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赵女士(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出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i)并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具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并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赵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