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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收购上海奔驰4S经销店

2020-01-16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佈,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团」) ,作为买方,与一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以外的独立第三者(「卖方」) ,作为卖方,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期间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当中,汽车集团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包括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 的100%股权。该目标公司持有位于上海市的一间奔驰4S经销店。

于本公告日期,汽车集团已与卖方完成了上述4S经销店经营权的移交和股权变更,并已获品牌厂方同意。在卖方归还对目标公司的欠款后,交易净对价约为人民币2.58亿元,交易对价乃由汽车集团及卖方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磋商后釐定。本公司董事(「董事」) 认为交易对价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一直继续探索投资机会,以提高为本公司股东带来的回报。董事深信上述收购有助加强及扩充本公司的4S网点和网络覆盖,特别是奔驰品牌,并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等「一站式」全方位汽车相关服务的能力。

就董事所悉及所信,卖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非本公司之关联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概无董事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