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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绩效股份权利

2022-09-26 00:00:00

兹提述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本公司」)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6日的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的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的整体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已于2018年5月30日获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今天已根据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2022年长期激励计划(「2022年长期激励计划」)以零发行价向本公司若干高级行政人员(其中七名亦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合资格参与者」)发行2,542,567份绩效股份权利(「长期激励计划权利」)。董事会于2022年2月28日批准授出长期激励计划权利。长期激励计划权利并无行使价。长期激励计划权利须受基于每股相对盈利及成本目标障碍的归属条件所限。归属将于绩效期结束后(即2024年12月31日)釐定并仍需经董事会酌情决定。

董事会可酌情决定以本公司缴足普通股(「股份」)或现金等值金额结算任何获归属的长期激励计划权利。

倘长期激励计划权利获归属及行使并以股份结算,则每位合资格参与者将有权就每份长期激励计划权利获得1股股份。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予合资格参与者之长期激励计划权利所涉及之2,542,567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0.19%。

倘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长期激励计划权利以股权等价物结算,则于归属及行使长期激励计划权利时发行的股份将以现有股份支付。由于向合资格参与者发行长期激励计划权利构成彼等各自与本公司所订服务合约下薪酬待遇的一部分,故该等发行获豁免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73(6)条及第14A.95条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