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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23-02-16 00:00:00

内幕消息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本公告乃由奥园健康生活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获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明兴有限公司(「卖方」)告知,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于交易时段后),其已与Best Discov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买方」)就转让本公司股份(「股份」)订立买卖协议(「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合共217,148,750股股份(「待售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29.9%,代价为256,000,000港元(「出售事项」)。于本公告日期,卖方为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883)的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合共396,375,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54.58%。

卖方进一步告知本公司,据其所深知,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且与彼等概无关连的第三方。

出售事项须待协议所载的多项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后,方告完成。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假设于本公告日期与出售事项完成期间已发行股份总数概无变化,买方及卖方将分别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9.9%及24.68%,因此,买方将成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而卖方将不再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但仍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董事会预期出售事项(如落实),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于适当时候就出售事项另行作出公告。

由于出售事项须待协议之条款及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因此出售事项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谨慎行事。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刊发进一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