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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2-08-31 00:00:00

本公告乃由奥园健康生活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a)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之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寄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度报告(「二零二一年年度报告」);(b)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五月三日之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若干资金往来事项、成立本公司独立调查委员会及委任独立专业顾问;(c)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日之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更换本公司核数师及针对本集团的若干指控;及(d)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之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出具的复牌指引(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六个月业绩期完结后两个月内(即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初步业绩(「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并须不迟于六个月业绩期完结后三个月内(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独立调查委员会已聘用调查公司对资金往来事项及指控进行调查。本公司一直积极配合调查公司,及于截至本公告日期,调查公司仍在进行调查及编制有关结果之报告。鑑于上文所述,刊发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年度报告仍未落实,导致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将无法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且预计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亦将延迟寄发。本公司将继续配合及协助调查公司及本公司核数师,于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以及寄发二零二一年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告知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有关(a)董事会会议日期以批准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b)二零二一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的审核程序、

(c)二零二一年年度报告及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的寄发日期、(d)买卖本公司股份及(e)资金往来事项及指控之调查程序之任何重大进展的任何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