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行董事变更 董事调任 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本公告乃由新希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条规定作出。 非执行董事变更 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非执行董事董李先生(「董先生」)因有意在其其他商业及个人事务上投入更多时间,其已递交辞呈辞去其职务,自2024年3月6日起生效,同时,董先生将转任为董事会战略发展高级顾问,为本公司战略发展赋能助力。 董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李巍女士(「李女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3月6日起生效。 李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李女士,1952年生,于1978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华西医科学院,并于1978年至1988年从事执业医师。李女士于90年代开始从商,在业务营运及商业策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于1996年创办西昌天然色素有限公司。随后,彼于1996年创办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及于2001年创办成都枫阑科技有限公司。 李女士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并已创办多个公益组织。彼于2011年创办李巍教育基金会,并于2014年创办上海爱心树生命关爱中心。李女士连续四届担任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并连续三届担任云南省妇联常务委员。彼现任李巍教育基金会会长、上海爱心树生命关爱中心主席、中国饭店协会顾问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项目顾问委员会成员。 李女士已就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2024年3月6日起计为期三年。彼不就担任非执行董事领取任何薪酬。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李女士将任职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为止,并须于大会上膺选连任,其后须最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 李女士为刘畅女士的母亲及刘永好先生的妻子,刘畅女士及刘永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李女士被视为于其配偶刘永好先生透过其控制的法团拥有权益的544,80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李女士(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现时或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李女士已确认概无有关其委任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其委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调任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联席主席武敏女士(「武女士」)因有意在其他商业事务上投入更多时间,彼已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并将继续担任董事会联席主席,而非执行董事刘栩先生(「刘先生」)已调任为执行董事,自2024年3月6日起生效。 武女士自2020年12月起担任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整体财务、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及资本市场相关事宜,而刘先生自2023年3月起担任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整体发展提供指导及制定业务战略。武女士及刘先生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2022年年报。 武女士已于2021年4月30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可予调任及退任,且武女士不就担任董事领取任何薪酬。 于本公告日期,武女士被视为透过新引力发展有限公司于合共40,848,000股本公司普通股中拥有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刘先生已于2023年3月22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可予调任及退任,且刘先生不就担任董事领取任何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武女士及刘先生各自(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现时或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武女士及刘先生已各自确认概无有关其调任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其调任之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随着刘先生调任为执行董事,其将不再为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而非执行董事张薇女士已获董事会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3月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