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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

2023-09-05 00:00:00

配售事项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交易时段后),配售代理与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通过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彼等之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售最多105,232,44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25港元。配售股份将根据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举行之二零二二年股东週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假设于本公佈日期至完成配售事项期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并无任何变动,配售事项下之配售股份最高数目相当于(i)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526,162,200股股份20%;及(ii)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而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6.67%。配售事项下之配售股份最高数目总面值将约为877,000港元。

每股配售股份之配售价为0.25港元,较股份(i)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29港元折让约13.79%;及(ii)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29港元折让约13.79%。

预期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最高将分别为约26.3百万港元及约25.5百万港元。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每股配售股份的净价约为0.243港元。

由于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所载之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配售事项不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