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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04 00:00:00

本公告乃仁恒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相较于二零一八财年所录得的盈利,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极有可能出现亏损。预期亏损乃主要由于若干烟用香精香料调配及加料加香机械系统未能在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前完成现场安装导致烟用香精香料调配及加料加香机械建造合约收益减少。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所作的初步评估,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详情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