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公告建议选举或重选董事及监事

2018-06-15 17:55:00

1. 建议选举或重选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不时修订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本行」)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行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提名刘建忠先生及谢文辉先生重选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及张培宗先生参选本行执行董事;提名何志明先生、陈晓燕女士、段晓华先生、罗宇星先生及温洪海先生重选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提名袁增霆先生、曹国华先生及宋清华先生重选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李明豪先生及张桥云先生参选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所有董事候选人已分别确认,彼等就提名并无不同意见。

现任董事孙力达先生、孙立勳先生及殷孟波先生於其董事任期届满後,不会寻求重选连任董事。其中,孙力达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自本届董事任期届满之日起生效;孙立勳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自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正式履职之日起生效;殷孟波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自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正式履职之日起生效。前述拟退任董事已分别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行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有限公司(「联交所」)注意。

董事会对孙力达先生、孙立勳先生及殷孟波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兹提述本行日期为2016年10月27日的公告、日期为2017年4月12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17年5月5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建议选举陈建伟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於2018年5月16日接获本行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陈建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不再提名陈建伟先生参选本行非执行董事。本行亦不会就陈建伟先生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资格的核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因此,陈建伟先生将不会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陈建伟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应当向股东或联交所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述董事候选人如被选为董事,重选连任董事任期将从此决议於本行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新选董事将报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其任期需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生效之日起计算,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於新选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倘各董事候选人於本行股东大会获选为董事,本行将与彼等订立服务合约。各董事於任职期间将按照拟於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领取薪酬或津贴。本行将於每年年报中披露董事薪酬或津贴。

有关前述获提名之董事候选人之履历详情载於本公告之附录一。

上述有关建议选举或重选董事的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以供股东批准。

2. 建议选举或重选监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行非职工代表监事将於本行股东大会上由股东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由本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并另行公告。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本行监事会(「监事会」)建议提名曾建武先生及左瑞蓝女士重选连任股东代表监事;提名王洪先生、潘理科先生及胡书春先生重选连任外部监事。所有监事候选人已分别确认,彼等就提名并无不同意见。

前述监事候选人如被选为监事,重选连任监事任期将从此决议於本行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倘各监事候选人於本行股东大会获选为监事,本行将与彼等订立服务合约。各监事於任职期间将按照拟於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方案》领取薪酬或津贴。本行将於每年年报中披露监事薪酬或津贴。

有关前述获提名之监事候选人之履历详情载於本公告之附录二。

上述有关建议选举或重选监事的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以供股东批准。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任期将於2018年6月19日届满,本行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或重选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为保持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直至本行股东大会批准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时,本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本行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另行发布载有本行提呈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详情的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