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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主体施工合约

2021-10-20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10月20日,漯河恒达与漯河华泰建筑订立了主体施工合约,据此,漯河恒达委托漯河华泰建筑为该项目的两栋住宅大楼及相连的车库提供主体施工建筑服务。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i)漯河恒达由漯河华泰及许昌恒达分别拥有40%及60%权益;及(ii)漯河华泰由两名独立第三方及临潁鸿通分别拥有49%及51%权益,而临潁鸿通拥有漯河华泰建筑51%股权。因此,漯河华泰建筑作为漯河华泰的联繫人是本公司在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主体施工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主体施工合约在本质上是持续性的,在本公司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由于在主体施工合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最高年度上限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盈利比率除外)高于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规定,主体施工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惟可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