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的公佈,内容有关建议分拆(「该公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佈所用的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通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本公司已议决撤销其有关建议分拆的申请(「撤销」)。因此,现时将不会进行建议分拆。撤销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