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牙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6月21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列载於2017年4月28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均以一股一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投票数目(%)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 784,464,142(100.000%) 0(0.000%)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宣派末期股息。 784,454,142(99.999%) 10,000(0.001%)
3.(a)(i) 重选魏志豪为执行董事。 784,129,142(99.957%) 335,000(0.043%)
(ii) 重选陈志远为执行董事。 784,300,142(99.979%) 164,000(0.021%)
(iii) 重选陈奕朗为执行董事。 784,129,142(99.957%) 335,000(0.043%)
(iv) 重选陈奕茹为执行董事。 771,493,142(98.347%) 12,971,000(1.653%)
(b)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的酬金。 784,464,142(100.000%) 0(0.000%)
4.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及授权董 784,464,142(100.000%) 0(0.000%)
事会厘定其酬金。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回购不超过於通过 784,464,142(100.000%) 0(0.000%)
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0%的本公司股份。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 685,828,993(87.426%) 98,635,149(12.574%)
不超过於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数20%的本公司额外股份。
7.扩大授予董事以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 698,083,993(88.989%) 86,380,149(11.011%)
股本中的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扩大数额为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总数。
附注:
(a) 由於第1项至第7项决议案均获得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因此所有决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b) 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00,000股。
(c)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对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00,000股。
(d) 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e) 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