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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2019-03-25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交易时间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23,60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1.50港元(约0.25加元)。

认购股份相当于(i)于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48%及(ii)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82%(假设于本公佈日期至完成日期,除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

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将为35,400,000港元(约6,000,000加元)。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由于认购事项未必会进行,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