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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股份 (2)涉及向关连人士授出奖励股份之关连交易

2019-04-24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董事会议决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向七名选定参与人授出30,000,000股奖励股份,其中(i)10,000,000股奖励股份将授予四名本公司僱员(均为独立第三方);及(ii)20,000,000股奖励股份将授予三名执行董事,即张瑜平先生、黄永华先生及李树忠先生,彼等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张瑜平先生、黄永华先生及李树忠先生各自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向彼等授出奖励股份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均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向执行董事授出奖励股份须遵守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之规定,惟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