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

2019-06-10 00:00:00

设备采购合同

于2019年6月10日,天津东方海陆(本集团的附属公司)与天津港信息技术就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订立设备采购合同,代价约为人民币474万元。

上市规则的涵义

天津港信息技术为天津港集团(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此,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交易的有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交易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