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向合资格投资者发行境内公司债券(「境内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于二零二四年到期,票面年利率为5.09%。于发行日期起计第三週年结束时,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而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赎回境内债券。境内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发行人及境内债券已获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AAA」评级。本次发行境内债券所得款项将用作偿还发行人债务。
有关境内债券的详请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