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消息更新内幕消息

2022-08-23 00:00:00

本公告乃龙光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消息更新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在境内资本市场已经完成12笔公开市场债券的展期工作。

本公司也就一笔境外贷款签署了展期协定,获得全体参贷银行的全力支援和同意,彼等银行表示愿意支持本集团继续保持经营持续及稳定。

本公司的财务顾问一直在进行境外美元优先票据投资者识别,并已经与本公司的100多个境外投资者建立了联繫和良好沟通机制,并收集了他们的意见及回馈。本公司及财务顾问将继续与境外债权人保持积极和持续的沟通对话。

境外美元优先票据

为了继续推动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释义见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七日通告),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本公司预期将不能支付下述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境外美元优先票据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到期的本金。

上述有关票据的未能支付将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债权人要求加速还款。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接获相关通知。

全力推动境外债务管理方案

本集团预计上述未能支付款项将不会对其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将采取措施以加快开发中物业及已竣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加快销售回款及其他应收款项,于需要时出售资产,及管控行政成本及资本开支。

本公司将致力于继续积极与境外债权人进行友好洽商,寻求实施务实的境外整体债务管理方案,从而尽最大努力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并保障本集团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本公司境外债权人可联繫本公司的财务顾问:

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海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28楼

电邮:project.logan@htisec.com

本公司及财务顾问将积极主动与境外债权人继续进行具有建设性的沟通协商,以实现对本集团业务和运营至关重要的更稳定的资本结构。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考虑相关风险及审慎行事,并于有疑问时寻求其专业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