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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董事局委员会组成及公司秘书之变更

2020-03-24 00:00:00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局(「董事局」)宣佈本公司以下公司职位之变更,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1)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专注处理本集团其他业务,沈培英先生(「 沈先生」)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职务,并且将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沈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的财务总监;

(2) 王洪辉先生(「王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

(3) 钟启昌先生(「钟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之授权代表。

沈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局并无不同意见,且无任何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或联交所。

王先生和钟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王先生

王先生, 40岁,本公司执行总裁,并兼任本公司联营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北京地区投资负责人、秘书行政部总经理、总裁管理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王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王先生为联交所上市公司首创钜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329)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及战略投资委员会成员。彼在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王先生二零零二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房地产经营管理学士学位;二零零四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区域经济硕士学位。王先生为房地产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及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实益拥有 251,554股本公司股份(「 股份」)之权益,且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王先生实益拥有购股权之权益,可分别以每股港币4.04元、港币3.80元及港币4.70元的行使价认购180,000股股份、 2,400,000股股份及2,000,000股股份。王先生亦于依照董事局根据本公司采纳之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于授予时订明的条件而将归属予彼之 22,575股股份中拥有实益权益。王先生亦实益拥有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及联交所上市公司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4) 132,000股股份。

本公司与王先生现时并无就其作为董事的服务签订服务合约,惟王先生与本集团已订立并无固定服务年期之行政服务合约。委任王先生为执行董事并无特定年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退任及膺选连任。王先生现有权收取包括年薪人民币3,050,000元的酬金,及本公司根据本集团经营业绩而釐定的酌情花红。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王先生 (i)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ii)并无持有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股份的任何其他权益; (iii)于过去三年期间并无于任何其他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没有其他主要的任命及专业资格;及(iv)并无担任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确认,概无其他与彼获委任有关的事项须通知股东,亦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的资料。

钟先生

钟先生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他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计师。钟先生曾任职国际会计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持牌法团,于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及上市规则和相关香港法规的合规累积了丰富的经验。

董事局谨此向沈先生就彼于任职为董事及公司秘书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由衷感谢。董事局亦谨此热烈欢迎王先生及钟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