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出售事项
董事会宣佈,华昌国际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期间于市场上进行一连串交易,以进一步出售合共7,228,800股同程艺龙股份,平均售价为每股同程艺龙股份18.37港元。第九次出售事项之出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33百万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110百万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就第九次出售事项而言,其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少于25%,因此第九次出售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属于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