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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零二一年发行的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用途的进一步详情

2022-10-28 00:00:00

兹提述(i)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六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内容有关发行于二零二六年到期的250,000,000美元零息有担保可换股债券(「六月可换股债券」);(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的公告(「八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内容有关发行于二零二六年到期的200,000,000美元零息有担保可换股债券(「八月可换股债券」);及(iii)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刊发的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年报」)。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六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八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及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六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八月可换股债券公告及年报中所述资料外,本公司希望提供有关六月可换股债券及八月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用途的进一步详情。

六月可换股债券

发行六月可换股债券的集资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费用、佣金及开支后)分别为250百万美元及约246百万美元。于年报的披露日期,本公司已将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与六月可换股债券公告披露的所得款项用途一致。约95百万美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约151百万美元用于偿还二零一八年发行的美元浮动利率票据。

八月可换股债券

所有未偿还八月可换股债券已按照八月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悉数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而八月可换股债券的上市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撤回。

发行八月可换股债券的集资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扣除费用、佣金及开支后)分别为200百万美元及约198.5百万美元。本公司已将全部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与八月可换股债券公告披露的所得款项用途一致。约115.4百万美元用于本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及约83.1百万美元用于偿还二零二零年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