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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3-10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鹏飞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本集团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录得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少于50%的大幅增长。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的预期增长主要归因于(i)已收政府补助金额大幅增加;(ii)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实施免收通行费,加上本集团海外客户的业务营运(尤其是建设生产线)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海外运输需求减少,儘管本集团努力维持国内销售正增长,且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总收入将整体增加,运输成本仍有所减少;及(iii)并无上市开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得出,该等账目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可能会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详情将于本公司适时发佈的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