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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有关收购目标公司11.89%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0-06-09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买方、卖方及Dyson(「订约方」)就收购事项订立协议(「该公告」)。除另有明确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用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收购事项须待若干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经仔细评估情况及因有关于不久将来达成条件之不明朗因素不断增加,订约方已于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交易时间后)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根据终止协议,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已即时终止,而各订约方已获解除及免除其项下各自之义务及责任。

董事会认为,终止该协议对本集团的现有业务营运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订立终止协议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先前公佈之交易终止,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须予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