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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i)法定要求偿债书(ii)清盘呈请更新

2020-04-26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13.1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之规定而作出。

法定要求偿债书

共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期间,本公司已收到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项下若干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乃由以下人士向本公司发出:(i)11名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要求本公司支付总额为48,996,590.58港元指称之未偿还债务(「债券持有人债务」);及(ii)1名贷款债权人(「贷款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支付总额为1,100,000.00港元指称之未偿还贷款债务(「贷款债权人债务」)。

向本公司送达各份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期起计三个星期届满后,任何债券持有人及贷款债权人可对本公司提出清盘呈请。本公司正积极就该事项与若干债券持有人及贷款债权人进行磋商。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清盘呈请更新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之公告。本公司正就过往公佈的各项清盘呈请申请认可令。然而,由于近期COVID-19爆发及香港法院之聆讯一般延期,申请已被推迟,以待恢复法庭程序。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