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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委任执行董事;及(ii)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02-07 00:00:00

共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

(i)蔡宛玉女士(「蔡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ii)黄嘉伟先生(「黄嘉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iii)梁伟基先生(「梁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及

(iv)黄耀驱先生(「黄耀驱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