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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撤回清盘呈请

2019-10-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共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接获一名本公司发行的债券之持有人(「呈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法院」)提呈由法院对本公司进行清盘命令之呈请(「该呈请」)。该呈请乃针对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就本公司无法偿付该债券的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而提交。

如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的公告所披露,该呈请定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法院进行聆讯。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及呈请人已向法院提交同意传票,据此,本公司已偿付呈请人。根据同意传票的条款,呈请人同意撤回该呈请。

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事宜任何进一步发展的更新资料。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