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对恒大地产增资之进一步公告

2020-01-13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期间的内容有关对恒大地产增资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鉴于恒大地产重组上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经与第一批及第二批战略投资者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700亿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实现重组上市期限延期,与第三批战略投资者600亿元股权投资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即由“2020年1月31日前”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