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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2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019财年」)之未经审核的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的亏损预期约为人民币260,000,000元,较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018财年」)录得之持续经营业务产生的亏损约人民币1,179,000,000元减少。

本集团的2019财年未经审核业绩对比2018财年业绩相对转好,原因为:(i)本集团于2019财年增加安全环保投入、扩大黄金生产、推行降本增效措施及优化财务和行政的费用;及(ii)本集团于2019财年的黄金产量明显提升,以及毛利率也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