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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20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2019年中期」)之未经审核的净亏损预期约为人民币90,000,000元,对比二零一八年同期净亏损约人民币167,000,000元(经重列)减少。重列的主要原因为出售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本集团的2019年中期未经审核业绩对比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业绩相对转好。由于本集团增加安全环保投入、扩大黄金生产及推行降本增效措施,本集团于2019年中期的收入与二零一八年同期比较增加大约23%,以及毛利率也提升了大约2%。

本盈利警告公佈仅以本集团之末经审核管理账目及现有资料进行初步审阅为依据,该等账目并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确认或审阅。本集团截至2019年中期未经审核业绩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底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