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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2019-06-27 00:00:00

兹提述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有限公司(「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的正面盈利预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告(「业绩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年报(共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补充,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整体产量及业务表现未达致预期水准,主要原因如下:

1.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灵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灵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佈《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该通知」)。根据本集团自我审查结果,本集团认为该通知对本集团矿山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本集团往年经验,该类似的行动不会对本集团的供应商产生重大影响。

于二零一八年九月,本集团意识到上述政府主导的专项行动开展的力度较往年大,范围也较广,因此不少供应商在二零一八年下半年也受到了该行动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本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举行的本集团生产经营报告会上自本集团冶炼分公司得知,该行动对本集团部分供应商及其原料供应量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2.本集团黄金的生产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及十二月期间受到限制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一共收到六次由当地政府部门向相关行业内的各企业发出的不同级别的天气预警通知及环境污染管理通知,主要内容为政府将向企业采取各类强制性减污减排措施。因此,在上述强制措施实行期间,本集团的生产力受到一定限制。

3.与供应商商议采购的事宜

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本集团与一名潜在供应商商议合质金采购事宜。经多轮商业谈判及评估所涉及的成本、运输风险及利润后,考虑到潜在供应商要求本集团承担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及交易过程中的运输开支,本集团决定中止与潜在供应商的合作计划。儘管如此,本集团仍一直寻找其他合适的潜在供应商,就合质金采购事宜开展合作。

4.获悉个别供应商面临停产及财务困难

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政府就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关闭多个矿井发佈通告。其后,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收到一名供应商的书面通知,得知该供应商无法继续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同时亦因正在经历的财务困难无力退还本集团已支付的采购按金。本集团就向其他供应商已支付采购按金的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经充分考虑此次评估结果后,本集团决定就其支付予受上述关闭中国多个矿井通知不利影响的供应商的采购按金,在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约人民币657,000,000元的整体减值拨备。基于上述情况,本集团已委聘中国法律顾问搜集相关资料,并计划对个别供应商提起法律诉讼。

5.预付税减值亏损

由于灵宝市税务机构组织架构变动,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当地税务机构表示,申报系统整合可能导致不能扣减本集团过往年度的预付税。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代表与有关税务机构代表进行电话交谈,但税务机构并未明确答覆日后是否可扣减预付税。基于以上情况,由于刊发业绩公告前并无收到税务机构的书面回复,本集团认为该预付税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因此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就该预付税人民币174,000,000元作出全额减值拨备

6.二零一九年业务展望

受到二零一八年安全生产和环境检查政策改变的不断挑战,本集团的原材料供应及本集团的黄金生产出现不稳定的影响,本集团预计二零一九年上半年的黄金产量继续受到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然而,本集团将继续维持黄金主业做大做强的方针,并对黄金采矿及冶炼业务采取乐观且审慎的策略,同时优化、巩固及扩大其黄金采矿及冶炼业务的生产能力。本集团争取在二零一九财政年度的估计黄金产量能达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出的通函,内容有关出售全资附属公司100%股权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关连交易所载的水准。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体业务前景的进一步详情将在本公司即将公佈的二零一九年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

儘管有上述影响,考虑到有关事宜的整体影响及出售灵宝华鑫铜箔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影响后,本集团仍可录得二零一八年股东可分配利润人民币796,162,000元(二零一七年:人民币79,834,000元),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二零一八年黄金产量的下降对本公司的股价并没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