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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

2020-04-16 00:00:00

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2020年5月19日起,本公司其中一位联席公司秘书伊莉女士(「伊女士」)将独立担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担任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同时邝燕萍女士(「邝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自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起,伊女士在本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邝女士(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规定之人士)的协助下履行作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于三年期间,伊女士对上市规则有充分了解并取得相关经验,因而不再需要本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邝女士之协助。联交所已确认,在联交所授予的豁免权于2020年5月18日届满后,伊女士根据上市规则第3.28条有资格担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基于上述原因,邝女士近日已向董事会提交辞呈并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关于其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之相关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邝女士于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诚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