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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重续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2019-04-17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47条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26日,内容有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衍生品交易框架协议及物业租赁框架协议项下重续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公告所述,本公司预期于2019年4月1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衍生品交易框架协议、非豁免交易及其建议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提供的推荐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

由于本公司需额外时间准备及落实载于通函的资料,故此本公司目前预期于2019年5月27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