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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立合伙企业之关连交易

2022-07-27 00:00:00

设立合伙企业

于2022年7月27日,交银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海南附属公司、交银国信、交银人寿、邓先生、杨女士、众筱发展、诚优物业、嘉定集体经济联合社、嘉加投资及宁德屹丰汽车(作为有限合伙人)就设立合伙企业订立合伙企业协议。所有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的注资总额将为人民币518,000,000元,其中海南附属公司将注资人民币74,000,000元。交易仍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府机构批准

上市规则的涵义

海南附属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交银资本、交银国信及交银人寿为交通银行之附属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交通银行及其联繫人持有约73.14%已发行股份。因此,交通银行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交银资本、交银国信及交银人寿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关连交易。鉴于有关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