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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00美元4.50%于2024年到期之二级资本债券

2019-08-30 00:00:00

兹提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2014年10月3日发佈的关于1,200,000,000美元4.50%于2024年到期之二级资本债券(本「债券」)发行及上市之公告。

根据本债券条件与条款(「条件与条款」),发行人已行使其赎回权,并将于2019年10月3日(「赎回日」)赎回所有未偿付债券。发行人将按照本金加上截至赎回日(但不包括该日)应付未付的利息赎回全部债券。

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11日按照条件与条款之要求,获得由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事先书面决定。行使赎回权条件已得到满足。

在赎回日的赎回完成后,概无进一步发行的债券。相应地,发行人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债券上市。

本通知中所使用的未作定义之大写简称均适用其在条件与条款中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