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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2023-01-13 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于2023年1月13日决议建议委任殷久勇先生(「殷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建议委任周万阜先生(「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本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殷先生及周先生之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其董事任命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上述建议委任之董事的履历详情如下:

殷久勇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殷先生2019年9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殷先生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办公室主任,河南省分行行长,客户一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挂职任保定市分行营业部副经理、保定市分行副行长),信贷一部副主任、综合处处长,工商信贷一部综合处副处长,工商信贷部购销处副处长等职务。殷先生1993年于北京农业大学获农学博士学位。

周万阜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周先生2020年7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周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天津培训学院院长,重庆市分行副行长,总行计画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宁波市分行副行长,总行综合计画部处长、发展规划部副处长等职务。周先生1988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殷先生及周先生与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概无关系,没有担任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亦无于过去三年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期,殷先生及周先生并无于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根据公司章程,殷先生及周先生作为本行执行董事的任期将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起至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任期届满后有资格重选连任。如获委任,殷先生及周先生 将从本行领取薪酬,其薪酬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以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厘定,包括工资、酌情奖金和法定社会保障福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殷先生及周先生的委任而须提请股东注意之事宜,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第13.51(2)条第(h)至(v)项的规定予以披露。

本行将适时举行股东大会,藉以审议及批准委任殷先生及周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