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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及委任及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2020-05-04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辞任

保发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之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宣佈,李卓威先生(「 李先生」)由于彼决定将更多时间投入其个人发展而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之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李先生已确认,就其辞任而言, (a)彼并无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偿; (b)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及(c)并无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李先生于任内对本集团所作之宝贵贡献。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董事会欣然宣佈,李家荣先生(「 李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

李先生之履历载列如下:

李先生, 46岁,于1995年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彼亦于2001年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3年于科廷大学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彼自2008年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自2007年起成为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他亦持有CFA协会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亦为香港财经分析师学会会员。

李先生于投资银行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并于首次公开发售、收购及私有化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现为中泰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联席主管及保荐主事人。于加入中泰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之前,彼曾于广发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合规顾问至2018年4月24日)任职逾11年,直至2019年2月为止,离职前担任董事总经理。

李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彼可收取年度董事袍金216,000港元。彼之酬金已由董事会经考虑薪酬委员会基于可比较公司给予之薪金、其所投入之时间、其于本公司之职务与职责、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所有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平均薪酬所作出之推荐建议后釐定。

于本公佈日期,李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香港及其他地方之任何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各自之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彼亦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本公佈日期,概无有关李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概无其他有关委任李先生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认为,李先生为独立人士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项下之所有独立标准。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李先生。